卖方未告知房产被查封买方可要求赔偿
刘先生:我是买家,近期签了一买卖合同,并交了15万元首付款给卖家,并还去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但在最后办理过户手续时,获知该房产处于查封状态,不能过户,我该怎么办?
《深港8财》: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霍静律师认为,卖方存在明显的违约,卖方应返还所收到所有购房款目,并承担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还要赔偿刘先生因购房导致的实际发生费用(如中介费、按揭服务费等等)以及房产的预期即得利益。
如协商未果,刘先生应尽早采取法律手段进入诉讼程序,申请“轮后查封”,继续查封此套房产。并积极寻找卖家的其他房产,以向法院申请补偿。
| 关于搜房 ‖ 房网中心 ‖ 联系方式 ‖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 招聘信息 ‖ 搜房家族 ‖ 写字楼频道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8 SouFun.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732号 版权所有 搜房控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