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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理事长孟晓苏建议:物业税从小产权房开征

日前,在2008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国务院直属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理事长孟晓苏表示,小产权房迟早要被承认,建议先从城里人住的小产权房,也就是没交过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人开始征收物业税,并借此推动中国的产权创新。

一个是博弈10余年之久的小产权房,一个是“空转”多年仍未“实转”的物业税,两个不确定的热议主题相结合能否让物业税“顺产”,从而也让小产权房绝处逢生?

“建议物业税从小产权房开征”

在2008年博鳌论坛上,第一次参加论坛的孟晓苏并不讳言,针对政府明令禁止的小产权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现时“小产权房”已占居民楼盘很大比例,拆除或将小产权房使用权征为国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可行的是推动征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通过承认小产权房推动中国的产权创新。

他表示,“物业税的出台有利于平衡贫富,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可以同时降低房地产其他生产环节的征税。”

不过,他也表示,现在物业税“空转试点”已三年,开征起来困难重重。因为城市居民都交了70年土地使用金,再交物业税有些说不过去。物业税开征最好是从没有交过70年土地使用金的房屋开始。

基于以上原因,孟晓苏提出了大胆的建议,“先从城里人住的‘小产权房’,也就是没交过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人先开始征收物业税。”他认为,一方面没有交过费的交税是理所当然,另一方面可以给政府提供源源不断的税收。

对法律的挑战还是完善?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但是孟晓苏却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他认为,30年来我国两次修改法律,使得农村耕地推行土地承包制和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从不合法成为合法,没来得及立法的是农村建设用地的转让,是因当时还没发现有这种需要。但现在实践发展了,可以尝试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据2008年博鳌论坛上多位从重庆来的开发商介绍,曾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重庆市已将“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机制”列入全国试点计划,上报国务院审批。此举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问题会有新的突破,物业税的起征会否成为小产权房的破冰点,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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